(二)幼儿缺乏生活经验,安全观念淡薄;运动系统发育不完善,平衡功能差

 
 

学前幼儿身心发展尚未成熟,好动、好奇心强、理解力和判断力尚完善,缺乏生活经验,对周围环境缺乏正确的认识,危险意识薄弱,防范能力较差,容易暴露在存在危险因素的环境中,再加上认知能力低、自我保护能力和技巧相对也较差,因此,学前儿童容易遭受意外伤害。

学前儿童身体尚未发育成熟,骨骼、肌肉和关节正处于逐渐成长的过程之中,参加超负荷的运动,容易发生运动伤害;持续长时间的运动,会造成儿童身心异常疲惫,可能出现精神恍惚而发生意外伤害。

以自我为中心的特点往往使孩子忽视了周围环境的危险性:身材不高的孩子总是喜欢攀爬,而建筑物如阳台、门窗、楼梯却缺少齐全的保护装置,导致孩子从高空跌落;玩水、游泳给学前儿童带来乐趣,也潜藏着风险:年纪较小的溺水儿童往往是在水边玩耍时失足落水,而年龄较大的孩子则常常因为游泳时滑入深水区或腿部抽筋而溺水甚至死亡。

学前儿童注意力容易分散,对交通标志辨别不清,对交通状况缺乏判断力,加上有些成人没有在遵守交通法规方面树立良好榜样,使学前儿童成为交通事故的易发人群。

以触摸或者嘴尝的方式来认识世界的特点,使气管异物、鼻腔异物、眼内异物、夹伤、触电、误服甚至烫伤成为学前儿童意外伤害的主要类型。

此外,气质类型、情绪和性别也是影响学前意外伤害的因素之一。“先天气质”是指人生来即有的个别特质,包括:活动性、规律性、趋避性、适应性、反应速度、反应强度、情绪本质、注意力、分散度及坚持性等。每个人就因这些特质、深浅不同,气质也就不同。研究发现,幼儿活动性的多寡和意外的发生有密切关系,也比较容易发生在粗心、好动,喜欢冒险、好奇且情绪反应强烈的孩子身上。学前儿童的情绪容易冲动、不稳定、情绪化,往往会在情绪不顺遂或大人来加以安抚的紧张不安状况时作出一些令大人出其不意的鲁莽、自我伤害的动作,从而发生意外。例如,由于天气恶劣,孩子无法从事户外活动而心情烦躁时;当儿童面对不合作的儿童时;当师生人际关系紧张时;误服毒药多发生在儿童的要求得不到满足的烦躁情绪时。在性别方面,男孩子比女孩子更容易发生意外事故(柳倩,2003),原因可能是,男孩子更加好动,其游戏类型以身体接触、大脑为主,而女孩子一般比较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