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过“对话”互相启发,不要总是单独思考

 
 

很多老师都发出过这样的抱怨:自己在那边反思,反思来反思去,还是自己的看法,这样反思也没什么意义。其实,这正指出了解读儿童行为的另一个要点,就是要积极地与他人展开对话和交流。

虽然教师自己通过解读儿童行为可以在专业成长上实现一定的突破,但是,如果教师长期居留于个人化的思考中,忽视与他人展开交流,就容易走不出自己的狭隘视野,也跳不出自己固有的思路,最终反而容易形成一定的狭隘的“偏见”。因此,教师需要和同事、教研园、专家等其他人员就自己观察记录到的儿童行为进行对话讨论和再解读。在瑞吉欧的《儿童的一百种语言》一书中,就写道:“有一个重点需要补充的是,所有记录呈现的只是局部的发现和主观的解释,而且不同工具的使用会使得记录产生偏差,因此,教师必须与他人,尤其是同事,共同讨论并重新解释记录。”

事实上,在大家共同对话的过程中,每个人都会从各自的不同角度去对儿童的行为进行多元的解释,这些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解释就会或者产生相互补充的效果,促使教师集结更多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或者会发生激烈的争论和质疑,进而迸发出新的思考,达到相得益彰的效果。换言之,这种对话可以提供给教师不同的意见,有利于教师产生自己独处时不会产生的一些想法和感受,也有益于互相启发,共同提高。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纪录的信息赋予教育意义,不是为了表示真实的客观的意义,因此,即使经过对话讨论的过程,我们也并不要求每个教师在儿童行为的意义上达成某一个所谓正确的共识,每个人都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

另外,在对话时要注意相互理解。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对话仅仅是停留在形式上的问与答,你一言我一语,没有达成相互的理解,这实质上是独白式交流。但是,由于在共同解读儿童的行为时,我们强调对话各方的视角的融合,强调“对话”各方的共同反思和共同建构,从而使各方都达到一种新的、更高层次的思考。因而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开展切实有效和深入的对话,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一个很大的误区就是,幼儿园教师在与专家一起解读观察记录下来的儿童行为时,总是认为专家说的就是对的,专家所解读出的意义就是所谓的标准理解。事实上,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专家对教育意义的赋予和生成可能会更深一些,但专家的最大作用不在于此,而在于他们能从另一种视角给予教师提供启迪。由于专家与教师的理论背景和经验不同,他们与教师是在不同的视角上看待儿童,看待教育、教学,因此,他们与对儿童、对教学和对教师的作用等问题可能会有与教师不同的解释。通过专家与教师之间不同的理解视界的交叉,可以帮助教师借助专家的眼睛看到更多的“风景”。在这个意义上,专家的作用不是确定意义,专家的作用应是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