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关于性质——观察和记录儿童的行为,是客观的吗 |
|
通常我们在讲到观察记录时,总是习惯于给它加上一个修饰词,即‘客观’,强调教师要避免自己的主观性,要客观地观察和记录下儿童的行为,要客观地进行解读。大家习惯于认为观察记录应当是客观的,应当是对客观现实的既定反映。 但是,事实上,在整个观察记录儿童行为的过程中,无论是“观察”和“记 录”这两个最初的环节,还是对观察和记录到的信息“赋予意义”,都一定是依赖于教师的个人经验和背景的,一定是不能做到“完全客观”的。 (一)观察、记录有赖于教师的个人经验和背景 观察,虽然是透过眼睛、耳朵等去从周围环境获知一些信息,但是,“看”并不等于“看见”,“听”并不等于“听见”。每个观察记录者都有其自己的经历、观念、兴趣、利益、知识和价值观念等,这些不同的经验和背景所产生的不同偏好和视角,会使观察者所注意到的信息都会有所不同。这就好比不同的人同时观看瞬间而过的同一组数字,最终每个人看到和记住的数字一定是与其内隐偏好相关的。又如,同样看一栋古色古香的建筑物,建筑师可能会特别注意到建筑物中的设计形态、建筑特色等,可能会将注意力焦点放在其丰富、有趣的历史上,而另一位土地开发者的脑海里可能正想着如何拓宽马路,改建成为商业中心。 因此,观察不仅仅是人的感觉器官直接感知事物这么一个过程,而且是人的大脑积极思维的过程。所谓的“把某物作为某物而看见了”这类活动本身就是一个既在“看”又在“想”的过程。观察不只是对事物的感知,而且取决于观察者的视角和棱镜。 同样,不同经验和背景所产生的不同偏好和视角,对教师的观察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影响作用。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由于教师的关注点不同,同一个幼儿的行为或语言能使某个教师有所触动、有所欣喜,而对另一个教师来说则可能不值一提,或漠然视之,或充耳不闻。有一个这样的假设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皮亚杰的研究重点是认知发展,但弗洛伊德却对人格发展有兴趣,假如他们两个人能有机会在一起观察同一个幼儿的话,那么他们的观察层面一定会有所不同。 所以,教师在对儿童行为进行观察时,他所观察到的信息一定是经过主观选择的。那么,很显然,教师所记录下来的信息也一定不是完全真实的关于所发生事情的陈述,并不是儿童所说所作的直接呈现。教师通过他们所选择的、认为是有价值的东西来做记录,教师选择观察的角度和范围,他们对儿童行为所作的描述,都是进行了选择。即使拿着照相机去拍照,“啪”的一声,观察记录似乎成了一件客观的事情,但实际上每个人所选择的拍摄内容都是不同的;而且最终教师从照片里所读到的信息也是经由选择而得到的。 在某次教师培训中有这样一个活动:教室中心放了一个椅子,椅子上有一个玩具娃娃,教师们以它为圆心,坐在其周围。培训者让每个教师画一张他所看到的椅子和娃娃,结果,培训者发现,教师们交上来的画差异大极了,有的大、有的小;有的画得详细,有的画得简单;有的只画了椅背,根本没有布娃娃,有的显示了椅子的侧面,只露出布娃娃的手,有的画上则能看到整个的布娃娃。从这个例子可以说明,每个教师都是不同的个体,又是各自处在不同的视角上,他们所看到和记录到的事物会是多么的不同。更何况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情景中所观察和记录的并非静止的物体,而是千差万别的、与环境和他人正在交往又相互影响的、不断变化着的幼儿,可以想象,他们所观察到的现象会有多么复杂。 (二)对观察记录到的儿童行为赋予的意义有赖于教师个人经验和背景 教师捕捉到幼儿外显的行为或语言后,再进行思考、分析,这一过程对于不同的教师也有很大的差异。换句话说,因为主体的不同,对于同一儿童行为的解读可以是千差万别的。这就好比看同一张X光片,由于专业训练、背景和经验不同,病人看到的与医师看到的便截然不同,医术高明的医生与庸医看到的也截然不同。同样,看到一个小孩在吮吸手指,行为主义者想到的是在儿童的手指上涂抹不良刺激物,使其在吮吸时获得不愉快的情感体验,从而纠正儿童吮吸手指的行为;而人本主义者主张的却是把儿童的手洗干净,不去对吮吸手指的行为加以干涉,或给予吮吸替代物,并从各方面满足儿童的需求,使其有安全感、满足感和新的兴趣,从而自然停止吮吸手指的行为。 这些例子都说明,对观察记录到的儿童行为所赋予的“意义”,一定也是依赖于教师的个人经验和背景的;理解永远是相对的,教师不可能以“中立”的立场而只能站在自己的立场去理解和解释。 综上所述,观察和记录儿童行为的过程可以概括为主观选择所要观察和记录的儿童行为并主观赋予意义的过程,观察、记录和赋予意义三个步骤一定是受教师的主观影响的。至于这三个步骤具体如何操作,我们将在后面的环节中加以具体阐 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