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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前儿童绘画能力发展状况的评价 | |
我们先来讲讲学前儿童绘画能力发展的评价。 对学前儿童美术能力发展状况的评价大致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评价学前儿童绘画活动的过程,另一方面是评价学前儿童的绘画作品。 (一)评价学前儿童绘画活动的过程 我们知道,绘画活动过程是从某一艺术表现的构思到完成作品的过程,其中既有内部的心理活动,又有外部的行为表现,这两方面在实际活动中融为一体。通过观察和记录儿童在绘画教育活动中的行为表现,然后整理、分析材料,对记录作出解释。在陈帼眉教授主编的《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评价手册》一书中,她把学前儿童活动过程的评价分为九个项目,每项分A、B、C、D四种水平的行为表现。 例如构思方面分为以下四种水平: 1、实现构思出主题和主要内容,动手之后围绕构思进行创造。 2、预想出局部内容,完成一项后再做新计划。 3、动笔后构思,由动作痕迹出发,想到什么画什么。 4、只有动作活动,没有形象创造,表现为在纸上随意涂抹或反复掰泥、撕纸。 教师根据自己对幼儿在绘画活动中的具体表现,选择相应的水平,通过评价,最终了解该幼儿在绘画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具体的评价标准详见教材第186-188页) (二)评价学前儿童的绘画作品 绘画作品是学前儿童美术教育活动的结果,它清晰地反映出儿童的绘画能力的水平和特点。作品是静态的,可以长时间反复地分析一幅作品或将不同作品放在一起对照比较,因此作品分析是一件简便易行的评价方法。 在对学前儿童绘画作品的评价上,台湾资深的美术教育工作者潘元石在其著作《幼儿画教学艺术》一书中从五个方面来评价儿童的美术作品。 1、幼儿画的表现要符合幼儿身心的发展:幼儿的绘画能力要配合他的身心发展,两者才得以平衡地发展。 2、幼儿画要能表达出内心心象,并能宣泄个人的情感:绘画的生命,在于表达属于自己内心心象的感受,以及宣泄情感,也就是强烈的表现出自己的内心心象。例如,将自己内心的恐惧、害怕的感受通过绘画作品而强烈地表现出来。 3、幼儿画要能发挥幼儿的个性,而有自我的表现:绘画对幼儿而言,是一种按照自己的个性,表现自我、主张自我的手段。因此,只要是属于幼儿自己所感受的,对幼儿本身来说,都是有意义的,而且值得重视。 4、幼儿画要能表现出活用绘画材料的特性:各种绘画材料都有其不同的用法和不同的风味、特性,幼儿能够把握其特性,而充分的活用它,描绘出生动的画面,才是发挥特质的作品。 5、幼儿的图画作品,要和画纸的大小相称,才会令人感觉舒适。幼儿在那大大画纸的角落描画出小小的形象,或把整个形象描绘得连上下左右的空白都没有的话,是不会令人感觉舒适的。 关于儿童绘画作品的评价由于评价者的视角不同,因此就有了各种评价的方法和标准。目前在幼儿园教育评价中的档案袋评价的方法是一种较为适宜的评价视角。 “幼儿档案袋中的内容不仅仅只是一些有创意的作品。……对幼儿、家长、老师和保育人员来说,打开一个精心制作的档案评价就好像打开一个藏宝箱一样。有些项目带来会心一笑或引起哈哈大笑,有些会勾起记忆,而有些则会激发幼儿(和他们的老师及家长)尝试新工作的灵感,或是重新再做已经做过的活动。所有的项目都能提供关于幼儿发展与成长的信息。” 幼儿档案袋中最典型的内容就是幼儿的作品,“如果幼儿、教师和家长对学习的反思是档案评价的心脏,那么幼儿的作品就是档案评价的脊椎。幼儿原创的图画、写作和各种立体创作都是幼儿认知和创作能力的真实反映。持续收集和评价幼儿的作品,可以反映出幼儿的进步情况。” 虽然幼儿发展的速度各不相同,但是,对大部分幼儿来说,绘画能力的发展都是循着可预测的途径,从最初的涂鸦期到象征期再到图式期。教师可选择较为经典的绘画作品,并能反映出幼儿的进步情况。以原始作品、照片、录像的形式加以保存,教师应在作品上注明幼儿的名字、创作日期和教师对幼儿美术发展能力的评价。同时,记录幼儿对作品的解释以及记录的背景资料。如“王明提供的关于泥工作品的说明”或是“李文自愿口述她所画的‘我的梦’”。幼儿的口述记录可以用书面的形式加以保存,或用录音记录的方式,当然也可以两者并用。 档案袋评价是收集幼儿绘画学习过程中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和典型的表现记录,并以此为依据来判断幼儿的学习状况。这种评价强调真实材料的收集,强调幼儿学习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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