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美术教育评价的原则

 
 

我们在进行学前儿童美术教育评价时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教育评价的客观性原则,是指进行评价必须把握美术教育和美术教育评价的客观规律,实事求是,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从客观实际出发获取真实信息,依据科学的标准,对绘画教育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判断。不能凭主观想象、主观臆断。

贯彻美术教育评价的客观性原则,要求评价者确定的评价指标必须符合评价的目的要求,反映被评对象的本质特征;评价标准要合理,评价者要正确理解和把握评价标准,克服主观随意性和感情因素的影响;评价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价内容的性质相适应,多种方法相结合。这样,才能使评价信息的搜集更为全面准确,评价结论更可靠。

(二)激励性原则

绘画教育评价的激励性原则,是指评价应促使被评对象形成继续努力或在进一步的活动中克服不足之处,增强提高活动效果的动机或期望。这是美术教育评价要激励评价对象前进、促进其发展的目的所决定的。

贯彻教育评价的激励性原则,首先要使美术教育评价过程及其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其次,制定美术教育评价目标和具体标准时要从评价对象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评价对象的客观环境和条件,不要过高或过低。第三,要求评价的实施者注意评价对象个体的心理状态,了解并尊重评价对象的意见,及时反馈评价结果,以激发评价对象在进一步的活动和教育过程中保持优势、克服不足之处的动机和行为。

(三)实效性原则

绘画教育评价的实效性原则,是指评价要有实际作用,即有指导美术教育实际、改进工作的效用。美术教育评价活动如果不能帮助被评对象找出工作或学习中的问题,并对其改进提出有价值的帮助,那么这种评价就不具有现实意义。

要评价,先要了解绘画教育活动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学前儿童绘画教育评价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学前儿童绘画能力发展状况的评价;二是对学前儿童绘画活动的评价,其中包括对绘画活动目标、内容、活动过程和活动效果等方面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