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二:致力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试行多次考试
目前已经正式公布的9个新课程高考方案中,有5个明确地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写入了“指导思想”之中。江苏省的新课程高考方案只考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其中语文、数学各160分,英语降至120分,总分440分。考试的科目少了,学生的学业负担自然就减轻了。过去不管是考文科还是考理科,采用“3+小综合”模式的需要复习6门功课,采用“3+大综合”模式的则需要复习9门功课;现在,相对于以上两种模式,江苏省的新课程高考方案,科目分别减少了1/2和2/3。
辽宁省的新课程高考方案取消了原有的“反向小综合”,学生可以避开自己的弱项,专心于自己擅长的方面,既减轻了学生的学业负担,又减轻了学生的心理负担。浙江省报考第三类学校的考生,只需参加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再加上一门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考试即可。
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分多次进行。除了全国统一时间的高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笔试)、小综合和自选模块外,还在其他时间安排了“三项考试”。
“三项考试”科目分别是英语听力、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三项考试一年均提供两次机会,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时间和次数(限定在两次以内),从中选择一次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成绩两年有效。这样,所有的考生至少需要参加两次以上的考试(报考第一、二层次大学的考生,除考全国统一时间的高考科目外,还至少需要考一次英语听力);如果按照最大值计算,个别学生不排除参加7次考试的可能,即全国统一时间的高考1次,英语听力、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各2次。
这样做,既可以减轻学生的考试心理压力以及备考压力,又可以弱化一次考试偶然性的作用,同时避免因设备和环境等问题给考生考试造成难以弥补的影响。
亮点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有重要位置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
除了高考科目外,各省市还强化了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地位。学业水平测试保证了非高考科目应有的地位,可以有效防止学生只注重高考科目而造成偏科,从而为学生将来的学习和人生打好知识和能力的良好底子。而综合素质评价,则是为了保证学生具备一个现代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基本素养、健康体魄和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以及进一步深造和终身学习必备的学习能力、审美能力、探究意识和劳动技能。
海南省新课程高考方案将基础会考摆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基础会考就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类基础会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理科类基础会考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其中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合计100分,其他科目各100分,基础会考的400分按10%计入高考成绩。加上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历史、地理各100分,总分为790分。比改革前增加的40分,是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
江苏省对学业水平测试实行等级计分,分成4个等级,用A、B、C、D表示。按照不同录取批次高校对生源质量的基本要求,分别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提出相应的等级规定。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测试,6门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测试合格的考生,在划线前加10分计入统考成绩。
其他几个省(市、区)的新课程高考方案,虽然没有像上述两省一样,将学业水平测试计入高考总分,但也将学业水平测试与高考结合起来。学业水平考试“脱胎”于过去的高中毕业会考,但其考试性质与功能更为全面。不同的省份考试的科目与内容有所不同,总体来看,以高中必修模块为主,成绩呈现方式倾向于等级制赋分。
已经公布的新课程高考方案,都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而且,各省市就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基本达成了共识:都是从6个维度出发,分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但目前各省(市、区)公布的新课程高考方案中,已经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综合素质评价不是可有可无的,它的重要性已经远非过去的毕业会考成绩和毕业鉴定所能比拟。
亮点四:注重共同基础上的个性发展不同考生可选考不同科目
通高中毕竟属于基础教育,语文、数学、英语是基础学科中的基础。除江苏省语文、数学为160分,英语为120分,总分为440分外,其他各省市以上3个基础学科均为150分,总分为450分。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学生的共同基础。同时,学生又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业基础和特长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选择不同的考试类别。
选择性原则是《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对高中课程内容的另一个要求。所谓选择性,就是为适应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在保证每个学生达到共同基础的前提下,各学科分类别、分层次设计多样的、可供不同发展潜能学生选择的课程内容,以满足学生对课程的不同需求。
大多数的省市采用文理分科的形式,报考文科和理科的考生,除语文、数学、英语外,分别选择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或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这是不同考生选考不同科目的普遍形式。浙江省新课程高考方案按考试科目和内容将测试和选拔分为三类:一类科目在保持原有“3+X”科目组合的基础上,增加测试研究型能力,即增加自选模块的考试,从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学科的18个自选模块中各出1题,每题10分,由考生自主选择其中的6题作答,总分为60分;二类科目维持原有“3+X”科目组合,重点测试通用型知识和能力;三类科目在保持共同科目基础上,侧重测试技能型能力,从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中选出一项考试成绩计入总分。这样,不同层次的学生考试的科目不同,学生可以量力而行,选择自己要报考的大学类型和考试科目。
新课程高考方案不仅使考生在高考科目上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也为他们在同一学科的考试内容上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在新课程《考试大纲》中,体现了新课程倡导的多样性和选择性,以利于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以前《考试大纲》要求所有题目都是必考内容,现在新的《考试大纲》增加了选考内容,考生可以选做部分题目,只要必考与选考的分值总和达到规定即可。
当然,新课程高考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仍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如有的高考方案规定文科和理科各划定一条分数线,而同为文科选考科目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学科,以及同为理科选考科目的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其难度是不可能一致的。同样的情况,也会反映到自选模块的考试当中,这些问题都是必须认真考虑的。不过,瑕不掩瑜,新课程高考改革必将给高考带来崭新的面貌,引发我们对于未来高考和新课程的无限遐想。
(源于网上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