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需要注意的方面
1.注意“全面发展”的内涵
“全面发展”主要是针对以往学生评价中过分关注学业成绩的现象而提出的,尤其要摈弃学校或教师为片面追求学业成绩而以牺牲学生在其它方面的健康发展为代价的做法。“全面发展”强调在基础教育阶段,课程的功能和目标是从全面发展的角度发展和发现学生多方面的潜能。因此,课程目标中不仅包含学生在“知识与技能”方面的发展,还要求关注学生在“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多方面的发展。
例:《地理课程标准》中提出,评价时还应关注学生以下诸方面的变化与发展:
对地理的兴趣与好奇心;
体会地理学与现实生活的密切联系和地理学的应用价值;
对周围环境和地球上不同自然和人文特征的审美能力以及对社会和自然的责任感;
热爱祖国的情感和行为;
关心和爱护人类环境的意识和行为。
“全面发展”强调给予学生全面发展的机会,但不等同于追求“全优发展”。“全优发展”在教育实际中很难实现,而且也不符合因材施教的原则和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要求。因此,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是指从全方位的角度,评价学生各个方面在原有水平上的进步状况,它允许学生身上同时存在着优势领域和不足领域,评价的日的在于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拥有自信,实现个人价值。
2.对“一般性发展目标”的重视
“全面发展”不仅包括地理学习目标,还有一般发展性目标。一般发展性目标的评价也常常融合于学科学习目标的评价之中。有些一般性发展目标,或者“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课程目标,很难以一些客观的、量化的指标加以测评,因此,在评价体系的指标中就有可能无法显现出来。
例如,在《地理课程标准》中,评价学生参与地理探索性活动的程度和水平,重点不在于评价学生记忆的准确性和使用技能的熟练程度,而在于学生实地观察与观测、调查、实验、讨论、解决问题等活动的质量和行为表现,以及在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兴趣、好奇心、投入程度、合作态度、意志力和探索精神等。
而兴趣、好奇心、投入程度、合作态度、意志力和探索精神,就难以用客观的、量化的指标精确地进行描述、区分和测量,但不能因此就不关注学生在这些方面的发展和表现。因此,应注意避免教师只以显性的评价指针为导向培养学生,即“考什么就教什么”“评价什么就重视什么、培养什么”的做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要求教师在更高层次上关注课程功能的变化对教育和评价提出的新要求,即无论是显性、可客观测评的,还是隐性、难以进行客观测评的内容,只要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容,都应成为教学的关注点。 |